监管语言不应适用于所有软件
在审阅目前在布鲁塞尔流传的各种法案和指令草案中使用的语言和概念时,很明显,起草语言的专家们正在使用他们对专有软件的理解来构建他们 явно 打算用于开源的保护措施。 这可能是我们不断看到问题随着工具迭代而出现的原因, 尤其是在缺乏直接协商的情况下。
专有软件和将其投放市场的公司可以有效地被视为立法者的同一目标。该软件是在秘密中构建的,受单一一方控制,控制方负责资助这项工作并从中获利。 然而,开源软件的情况并非如此,开源软件是由一个全球分布且无关联的社区公开创建的,该社区与更大工作的关系是“志愿”。在影响开源的立法中使用与专有软件世界观相关的术语,充其量是模棱两可的,最坏的情况是将消费者监管扩展到研发领域。
开源软件是贡献者社区互动产生的成果,他们之间除了开源许可证本身之外没有合同约束,该许可证声明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且没有资金渠道。 如果有托管社区的开源慈善机构或行业协会,那么也只会对其有有限的约束,并且可能没有任何资金渠道。 许多社区是非法人组织,甚至没有这种程度的互联。
因此,那些将包含数字元素的成果投放市场的人必须被假定为与参与该成果的起源或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没有财务、组织甚至道德上的相关关系,除非另有证明。 可能存在联系,但最好从假设没有任何联系开始,因为建立联系是一项外部活动,在开源许可中没有容纳。
在许多情况下(可悲的是),那些将成果投放市场的人与社区根本没有联系,甚至没有达到可以将社区成员视为供应商的程度。 正如一位社区成员写道
我不是你的供应商。 所以你所有的软件供应链想法呢? 你不是从供应商那里购买,你是一只浣熊,在垃圾箱里翻找免费代码。
因此,在选择适用于影响开源的监管的语言时,需要将软件和社区分开考虑。 需要注意的一些重点
- 该软件根据 OSI 批准的许可证免费提供,该许可证确保其消费者可以随意执行任何操作,而无需与权利持有人建立任何关系。
- 社区成员出于许多不同的原因进行协作,即使这些原因具有商业意图,但所涉及的商业意图在形式上和非正式上都可能是不相关的。
- 许多社区成员的参与具有道德/伦理基础,有时这可能优先于务实的便利性。
- 将软件和将其投放市场的公司视为可互换是不安全的。
- 因此,假设两方都在从一个开源软件中获利,就认为它们之间存在资金流动甚至关系是不安全的。 监管应仅适用于触发立法条款的一方,这与专有软件不同,在专有软件中,假设存在联系是合理的。
本文首次发表于Webmink Draft。
图片:Fallen Head 作者:西蒙·菲普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