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菲普斯是对的
西蒙,我开始认为你是对的,而我是错的。你说标准的制定过程是标准产品的一个关键方面,一个不开放的过程不能被信任产生可以被认为是开放的产品。我坚持认为,我见过并使用过许多出色的标准,这些标准完全没有听取我的意见,因此我不认为我的参与是保证未来质量的必要先决条件。我认为,无论过程如何,都应该根据产品来评判标准。看着日内瓦 BRM 会议的余波平息,我开始认为你是对的,而我是错的。
你正确地指出,当一个过程被允许不遗余力地排除合法的参与时,我们必须放弃对该标准可以是合法的推定,即使最终产品并没有公开排除开源实现的可能性。这是我通过阅读 Groklaw 关于 BRM 的报告 所学到的。
也许世界一直都是这样运作的,但我越来越意识到一种似乎被有权势者频繁使用的策略:当被抓住违反规则时,就将规则弯曲到极限,当违反规则时,就全面地违反如此多的规则,以至于指出任何具体的违规行为都显得毫无意义且微不足道。
但我也因开源社区的回应而感到鼓舞。我们非常非常擅长处理小事。凭借众多的目光,我们拥有能够追踪和记录甚至 最混乱的叙述 的头脑和记忆。我在日内瓦会议的进程中看到(已被报道,当然不是全部故事),ISO 像我一样认为产品不如过程重要,现在 ISO 必须决定是承认自己失败,在短期内损害其品牌,还是否认自己是错的并冒着永远毁掉品牌的风险。
就我个人而言,我将道歉并接受我的判断。希望这能帮助我在未来更好地进行倡导工作,即使今天我有点谦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