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的公共倡导——偏好和要求

抄送给 OSI 董事会的入站渠道/邮件列表

于 07年9月28日,Luis Ibanez写道

OSI 董事会

作为开源软件的开发者,在 Kitware,我们非常
高兴地看到,联邦资助机构越来越普遍地
要求或鼓励在宣布资助项目时创建和使用开
源软件。

然而,我们担忧地看到,资助机构似乎没有
关于“开源”含义的明确标准,因此他们和公众
并不总是收到他们期望从公共资金投入中获得的
回报。

如果公共资助机构的目标明确为资助“开源软件”,那么 OSI 始终提倡一个明确的定义:根据超过 60 个 OSI 批准的许可证之一许可的软件。 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功:一些政府机构和一些政府部门实际上已经明确引用了 OSI 的开源定义,尽管大多数机构仍然没有采取下一步行动,即参与许可证讨论并采用我们批准的许可证作为*唯一*明确的开源软件列表。

我希望看到开源社区成员发起一场草根运动,联系他们最喜欢的公共机构,并要求他们采纳一项政策:

  1. 当提到开源软件时,他们指的是根据符合开源定义(列于 https://open-source.org.cn/docs/osd)的条款许可的软件。
  2. 当考虑两个都看似符合开源定义的竞争产品时,根据 OSI 批准的许可证提供的产品将优先于未获批准的产品。

OSI 认为有必要在明确倡导政府优先选择开源软件而不是专有软件的立场上保持相对中立。自由意志主义者的论点是“好的代码胜过坏的代码”,并且由于我们相信开源能够更快地产生更好的代码,因此我们应该能够在不诉诸特定偏好的情况下凭实力取胜。(假设竞争没有被非法手段排除在外,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代码能获胜,只有无所不能的垄断能获胜。)开源社区中的其他人确实倡导明确的开源偏好,其中一些人来自政治职位,我们当然不反对这一点!!但我们认为,我们的责任是证明开源更好,然后代表更好的代码进行倡导。

然而,在我看来(这尚未经董事会投票表决,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当公共资助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取了强烈偏好开源软件的立场时,我认为 OSI 确实对该定义有既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根据 OSI 批准的许可证发布的软件比未被此类许可证覆盖的代码更符合开源的资格,因此应该胜出,不是凭借技术优点,而是凭借法律优点。

如果您同意,那么无论您是寻求资助的开发者还是对更广泛的开源生态系统感兴趣的用户,请发出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