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I 加入 FSF 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书,参与 Alice 诉 CLS Bank 案
昨天,开源促进会 (Open Source Initiative, OSI) 与自由软件基金会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 一道,在 Alice Corp. 诉 CLS Bank 案中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书。该案件目前正在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pdf](https://www.softwarefreedom.org/resources/2014/alice_v_cls-sflc_amicus.pdf), [html](https://www.softwarefreedom.org/resources/2014/alice_v_cls-sflc_amicus.html))在本案中,法院实质上是在询问,在何种条件(如果有)下,软件才属于美国专利法第 101 条下的“可取得专利权的主题 matter”?[美国专利法第 101 条](https://en.wikipedia.org/wiki/Patentable_subject_matter#United_States)。
该 OSI-FSF 意见陈述书由[软件自由法律中心](http://softwarefreedom.org)起草,主张“机器或转换”测试是计算机实现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资格的正确且唯一的明确界限测试。特别是,该意见陈述书认为,该测试符合最高法院现有的专利判例,包括最近的 [Bilski 诉 Kappos](https://en.wikipedia.org/wiki/Bilski_v_Kappos) 案;并且这一立场也与言论自由和第一修正案相一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ACLU) 在本案中也[支持这一立场](https://www.aclu.org/sites/default/files/assets/13-298_alice_v_cls_bank_-_american_civil_liberties_union_-_filed_amicus_brief.pdf))。目前大多数软件专利将无法满足此测试的要求。
OSI 加入这份意见陈述书是因为 OSI 对软件专利的总体立场:软件专利对软件行业的弊大于利,并且它们尤其损害自由和开源软件的开发,而自由和开源软件的开发依赖于社区成员之间不受约束的思想交流。除了已经提到的法律论点外,该意见陈述书还试图向法院普及软件创新的近期历史,以及自由和开源软件在该历史中的作用,以表明遵循法院在 [Gottschalk 诉 Benson 等案例](https://en.wikipedia.org/wiki/Gottschalk_v_Benson) 中的裁决将有助于而非阻碍行业创新。(电子前沿基金会 (EFF) 也在其意见陈述书中[重点强调了这一论点](https://www.eff.org/document/amicus-brief-supreme-court-alice-v-cls-bank)。)我们希望法院会认为这具有说服力,并解除这一繁重的负担,以便整个行业——尤其是开源领域——可以将我们的资源集中于创造能够丰富我们所有人的软件,而不是专注于抽象概念的所有权相关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