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条 – 存在的威胁

随着欧洲最新的版权提案即将于 6 月 20 日至 21 日进行关键投票,超过 70 位互联网和计算机界知名人士公开反对一项危险的条款,即第 13 条,该条款将要求互联网平台自动过滤上传的内容。
电子前沿基金会已经发布了一封信,这封信来自新兴的网状社会(包括我本人)的 70 多位领导者,他们批评了欧盟提议的新版权法规的第 13 条。该条款从一个假设出发,即个人的唯一角色是消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因此推断,除非另有证明,否则个人进行的任何出版行为都必然侵犯了公司的版权。文本并没有如此明确地说明这一点,但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这就像一位政治家提议禁止注射器,因为吸毒者使用它们,而没有考虑到医院也使用它们一样。
这些法规继续利用“安全港”的力量——这是一种越来越流行的立法手段,如果一家公司能够证明其已采取特定行动,则可授予该公司延迟起诉或免于作为犯罪一方受到起诉的权利。例如,“安全港”诱使 YouTube 在版权所有者声称背景中的鸟鸣实际上是他们发布的歌曲时,撤下您的视频。重新发布该视频需要您个人承担可怕的潜在责任,以防版权所有者提起诉讼,从而使 YouTube 可以免责。
在欧盟提案的情况下,情况甚至更糟——平台无法免除责任,也没有明确的申诉程序,因此过滤器中的任何匹配都将始终意味着您无法修复的撤下。正如 EFF 所说,“最初作为一个糟糕的想法提供给版权游说者,作为解决虚构的‘价值差距’的解决方案,现在已经成为我们所知的互联网未来的彻底危机。”
这同样适用于开源社区。如果第 13 条持续存在,则每个项目可能都需要对错误报告、代码提交、论坛帖子以及几乎所有其他正常社区讨论元素应用触发式的过滤和默认审查。这项服务必然需要从使用不透明维护的数据库和不可见的算法的专有供应商处昂贵地购买。不这样做的财务风险将是巨大的,而这样做的负担将是令人望而却步的。
虽然对拟议规则进行了修改,据称是为了给开源项目留出空间,但这些修改是无效的,因为它们对真正的项目领导者和托管方来说没有足够的结论性;例如,他们假设开源项目是“非商业性的”。这对于整个欧洲的开源项目来说,可能是一种存在的威胁。
正如信中所述,
我们支持考虑采取措施,以提高创作者在线使用其作品时获得公平报酬的能力。但我们不能支持第 13 条,该条款将强制互联网平台在其网络深处嵌入用于监控和审查的自动化基础设施。为了互联网的未来,我们敦促您投票删除该提案。
我个人以及代表开放源代码促进会,敦促欧洲议会这样做,并从该法规中删除第 13 条,以拯救欧洲的开源社区免于在世界舞台上处于固有的劣势。这项误导性的规则可能已经在委员会获得通过,但不允许在欧洲议会获得通过。
如果您想告诉您所在国家的欧洲议会议员您对此事的看法,请访问saveyourinternet.eu – 您可以在 7 月 3 日之前这样做。
图片来源
“SafeHarbor.png”,作者:Open Source Initiative,2019 年,CC0 1.0 通用 (CC0 1.0) 公共领域贡献,是“20170927-boat-marathon-fl-1000.jpg”的衍生作品,后者是美国海岸警卫队照片,根据公共领域许可提供,通过国家海洋服务。
本文最初发表于Meshed Insights,并由Patreon 赞助人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