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软件许可证,1.0 版本

提交日期: 2002年7月28日提交者:劳伦斯·E·罗森 SPDX 简称:OSL-1.0

Open Source Initiative Approved License

本开放软件许可证(下称“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原创作品(下称“原创作品”),其所有者(下称“许可人”)已在原创作品的版权声明之后立即放置以下声明:“根据开放软件许可证 1.0 版本许可” 许可证条款

1) 版权许可的授予。许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范围内的、免版税的、非独占的、永久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以进行以下操作: a) 以副本形式复制原创作品; b) 准备基于原创作品的衍生作品(“衍生作品”); c) 向公众分发原创作品和衍生作品的副本,但您分发的原创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副本应根据开放软件许可证获得许可; d) 公开表演原创作品;以及 e) 公开展示原创作品。

2) 专利许可的授予。许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范围内的、免版税的、非独占的、永久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根据许可人拥有或控制的、体现在许可人提供的原创作品中的专利权利要求(“许可权利要求”),制造、使用、销售和要约销售原创作品。许可人在此授予您全球范围内的、免版税的、非独占的、永久的、不可再许可的许可,根据许可权利要求制造、使用、销售和要约销售衍生作品。

3) 源代码许可的授予。“源代码”一词是指用于修改原创作品的首选形式以及所有可用的描述如何访问和修改原创作品的文档。许可人在此同意在许可人分发的每个原创作品副本中提供一份原创作品源代码的机器可读副本。许可人保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此义务的权利:将源代码的机器可读副本放置在信息库中,该信息库经过合理计算,可以使您在许可人继续分发原创作品期间能够经济便捷地访问,并在适用于原创作品的版权声明之后立即发布的通知中发布该信息库的地址。

4) 许可授予的排除。本许可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授予除本文明确声明之外的任何商标、版权、专利、商业秘密或许可人的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未授予制造、使用、销售或要约销售除第 2 节中定义的许可权利要求之外的任何专利权利要求的实施例的专利许可。即使商标包含在原创作品中,也未授予许可人的商标的权利。本许可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禁止许可人根据与本许可证不同的条款许可许可人原本有权许可的任何原创作品。

5) 外部部署。“外部部署”一词是指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分发原创作品或衍生作品,使得原创作品或衍生作品可以被您以外的任何人访问或使用,无论原创作品或衍生作品是否分发给这些人,作为旨在通过计算机网络使用的应用程序提供,还是用于向您以外的任何人提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交付内容。作为此处许可授予的明确条件,您同意您进行的任何外部部署应被视为分发,并应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许可给所有人,如本文第 1(c) 节所述。

6) 保证和免责声明。许可人保证,原创作品的版权归许可人所有,或者原创作品是许可人根据版权所有者的有效现行许可分发的。除非在紧接的前一句中明确说明,否则原创作品在本许可证下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的还是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不侵权保证以及原创作品适销性或适用于特定用途的保证。关于原创作品质量的全部风险由您承担。本保证免责声明构成本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非在本免责声明下,否则未授予原创作品的任何许可。

7)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且在任何法律理论下,无论是侵权行为(包括疏忽)、合同还是其他,许可人均不对任何人因本许可证或原创作品的使用而引起的任何性质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停工、计算机故障或失灵,或任何及所有其他商业损害或损失,即使该人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本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因该方的疏忽导致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但以适用法律禁止此类限制的范围为限。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排除或限制附带或后果性损害,因此本排除和限制可能不适用于您。

8) 接受和终止。除了本许可证(或许可人与您之间的另一份书面协议)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内容授予您基于原创作品创作衍生作品的许可,并且任何试图在本许可证条款(或许可人与您之间的另一份书面协议)之外进行创作的行为均被美国版权法、其他国家的同等法律和国际条约明确禁止。因此,通过行使本文第 1 节和第 2 节中授予您的任何权利,您表示接受本许可证及其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您未能遵守本文第 1(c) 节中的规定,本许可证应立即终止,并且您不得再行使本许可证授予您的任何权利。

9) 因专利诉讼而相互终止。如果您在任何法院提起诉讼,声称根据包含本“因专利诉讼而相互终止”条款的任何许可证许可的任何 OSI 认证的开源软件侵犯了使用该软件所必需的任何专利权利要求,则本许可证应自动终止,并且您不得再行使本许可证授予您的任何权利。

10) 司法管辖权、审判地点和管辖法律。您同意,因本许可证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均应在许可人居住地或许可人开展主要业务的司法管辖区的法院以及该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进行,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性被明确排除在外。任何超出本许可证范围或在本许可证终止后对原创作品的使用均应遵守美国版权法(17 U.S.C. § 101 et seq.)、其他国家的同等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要求和处罚。本节在本许可证终止后仍然有效。

11) 律师费。在任何强制执行本许可证条款或寻求与之相关的损害赔偿的诉讼中,胜诉方有权收回其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与此类诉讼相关的合理律师费和成本,包括此类诉讼的任何上诉。本节在本许可证终止后仍然有效。

12) 其他条款。本许可证代表关于本许可证标的物的完整协议。如果本许可证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仅在使其可执行的必要范围内进行修改。

13) 本许可证中“您”的定义。在本许可证中,“您”(无论大小写)均指根据本许可证行使权利并遵守本许可证所有条款的个人或法律实体。对于法律实体,“您”包括控制您、受您控制或与您受共同控制的任何实体。就本定义而言,“控制”是指 (i) 直接或间接地指示或管理该实体的权力,无论是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或 (ii) 拥有百分之五十 (50%) 或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所有权,或 (iii) 该实体的实益所有权。本许可证的版权归劳伦斯·E·罗森 (Lawrence E. Rosen) 所有,版权所有 (C) 2002 年。保留所有权利。特此授予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的许可,不得修改。未经其版权所有者的明确书面许可,不得修改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