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再分发和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文档(“软件”),无论是否修改:
- 源代码形式的再分发必须保留版权声明和通知,
- 二进制形式的再分发必须在随发行版提供的文档和/或其他材料中复制适用的版权声明和通知、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并且
- 再分发必须包含本文档的完整副本。
OpenLDAP 基金会可能会不时修订本许可证。每个修订版都以版本号区分。您可以根据本许可证修订版的条款或任何后续许可证修订版的条款使用本软件。
本软件由 OPENLDAP 基金会及其贡献者“按原样”提供,并且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OPENLDAP 基金会、其贡献者或软件的作者或所有者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惩戒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替代商品或服务;使用、数据或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承担责任,无论其由何种原因引起,以及基于任何责任理论,无论是在合同、严格责任还是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其他)中,以任何方式因使用本软件而引起,即使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
未经事先明确书面许可,不得在广告或其他方面使用作者和版权持有者的姓名来推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软件。本软件的版权所有权应始终归版权持有人所有。
OpenLDAP 是 OpenLDAP 基金会的注册商标。
版权 1999-2003 OpenLDAP 基金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红木城。保留所有权利。特此授予复制和分发本文档完整副本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