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本许可适用于任何分发的软件,只要其版权所有者明确指出该软件受《魁北克自由许可协议 – 互惠》(LiLiQ-R)(以下简称“许可”)条款的约束。
2. 定义
在本许可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则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许可人”:软件的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正式授权授予本许可的任何个人;
“贡献者”: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向许可人提交贡献的任何个人。其贡献被纳入软件的贡献者,就其贡献而言,被视为许可人;
“贡献”:提交的并旨在纳入软件的任何原创软件或原创软件的一部分;
“分发”:交付软件副本的行为;
“被许可人”:拥有软件副本并根据本许可行使被授予权利的任何个人;
“软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例如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版权所有者已明确指出其受本许可条款的约束;
“衍生软件”:由被许可人开发的任何原创软件,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除外,其产生或复制了软件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修改后的软件”:被许可人对软件的任何源文件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包含软件或其重要部分的任何新源文件。
3. 版权许可
在遵守本许可条款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非独占、免版税的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对软件行使以下权利:
1° 生产或复制全部或重要部分;
2° 在公开场合执行或展示全部或重要部分;
3° 发布全部或重要部分。
本许可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授予。
充分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许可人分发软件的源代码,且源代码必须采用允许修改的形式。许可人也可以在分发软件的同时,提供分发软件源代码的要约,除交付源代码的合理费用外,不收取额外费用。该要约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有效。
4. 分发
被许可人可以分发软件、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的副本,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1° 软件必须附带本许可的副本;
2° 如果软件已被修改,被许可人必须提及此事,最好在每个允许提及的修改文件中提及;
3° 关于软件的版权、商标、保证或归属的标签或声明不得修改或删除,除非这些标签或声明不适用于特定的修改后或衍生软件。
4.1. 互惠
每次被许可人分发软件时,许可人均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向接收者提供软件权益。被许可人必须根据本许可的条款,为其分发的任何修改后的软件提供权益。
每次被许可人分发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时,后者都必须承担分发其源代码的义务,分发方式如第 3 条第三款所述。
4.2. 兼容性
如果被许可人希望分发与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组合的修改后软件,但不可能遵守其条款,则许可人除了本权益外,还提供符合兼容许可条款的权益。
作为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的独家版权所有者的被许可人,无资格获得此要约。对于任何其他经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的独家版权所有者正式授权进行再许可的人员,情况亦是如此。
兼容许可被认为是自由软件基金会或开源促进会批准或认证的任何自由或开源许可,其互惠级别与本许可的互惠级别相当或更高,但不低于本许可,特别是:
1° 通用开发和分发许可证 (CDDL-1.0)
2°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1.0 (CPL-1.0)
3° 自由软件许可合同 CeCILL,版本 2.1 (CECILL-2.1)
4° 自由软件许可合同 CeCILL-C (CECILL-C)
5° Eclipse 公共许可证 – v 1.0 (EPL-1.0)
6° 欧盟公共许可证,版本 1.1 (EUPL v. 1.1)
7° 魁北克自由许可协议 – 强互惠版本 1.1 (LiLiQ-R+ 1.1)
8°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2 (GNU GPLv2)
9°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 (GNU GPLv3)
10°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2.1 (GNU LGPLv2.1)
11°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 (GNU LGPLv3)
12° Mozilla 公共许可证版本 2.0 (MPL-2.0)
5. 贡献
在单独协议的约束下,贡献者向许可人提交的任何旨在纳入软件的贡献均应受本许可条款的约束。
6. 商标
本许可未授予任何特殊许可,允许使用许可人的商标,但识别软件来源所需的许可除外。
7. 保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许可人分发软件时不提供任何保证,风险由软件副本的购买者承担,且不保证软件能够满足任何特定需求或产生任何特定结果。
在不以任何方式约束许可人的前提下,任何事物均不妨碍被许可人提供或排除保证或支持。
8. 责任
被许可人对因行使本许可授予的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许可人不对被许可人或第三方因与本许可及其授予的权利相关的任何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9. 终止
如果本许可授予的权利未按照本许可条款行使,则本许可自动终止。
但是,如果在违约方知悉违约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约行为,并且这是第一次违约,则再次授予许可。
对于任何后续违约,必须获得许可人的明确同意才能再次授予许可。
10. 许可版本
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其继任者或其指定的任何人员可以发布本许可的修订版或修改版。每个版本都将获得唯一的编号。如果软件已受特定版本条款的约束,则许可的各方仅受该版本的约束。
许可人也可以明确选择以当前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授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选择根据哪个版本授予其许可。
11. 其他
如果许可人是根据魁北克国民议会法案设立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或公法法人,则本许可受魁北克适用法律的管辖;如果发生争议,魁北克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本许可可以无任何特殊条件地分发。但是,修改后的版本必须以不同的名称分发。任何提及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及其继任者(如适用)的内容都必须删除,但用于识别许可来源的内容除外。
英文翻译
在寻求 OSI 批准此许可的过程中,许可证管理者提供了以下经认证的英文翻译。此英文翻译不是 OSI 批准的许可证的一部分,并且其本身也未获得 OSI 的批准。
魁北克自由及开源许可证 – 互惠 (LiLiQ-R)
版本 1.1
1. 前言
本许可适用于任何分发的软件,只要其版权所有者规定该软件受《魁北克自由及开源许可证 – 互惠》(LiLiQ-R)(以下简称“许可”)条款的约束。
2.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则在本许可中使用以下术语:
“贡献”:提交的并旨在纳入软件的任何原创软件或原创软件的一部分;
“贡献者”: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向许可人提交贡献的任何个人。其贡献被纳入软件的贡献者,就该贡献而言,被视为许可人;
“衍生软件”:由被许可人开发的任何原创软件,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除外,其产生或复制了软件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分发”:交付软件副本的行为;
“被许可人”:拥有软件副本并根据本许可行使被授予权利的任何个人;
“许可人”:软件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正式授权授予本许可的任何个人;
“修改后的软件”:被许可人对软件的某个源代码文件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包含软件或其重要部分的任何新源代码文件;
“软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例如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版权所有者已规定其受本许可条款的约束。
3. 版权许可
在遵守本许可条款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非独占、免版税的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对软件行使以下权利:
(1) 生产或复制软件或其重要部分;
(2) 在公开场合执行软件或其任何重要部分;
(3) 发布软件或其任何重要部分。
本许可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授予。
充分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许可人以允许修改的形式分发软件源代码。许可人也可以在分发软件的同时,提供分发软件源代码的要约,除交付源代码的合理费用外,不收取额外费用。该要约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有效。
4. 分发
被许可人可以分发软件、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的副本,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1) 软件必须附带本许可的副本。
(2) 如果软件已被修改,被许可人必须提及此事,最好在每个允许提及的修改文件中提及。
(3) 软件版权、商标、保证或归属的标签或声明不得修改或删除,除非这些标签或声明不适用于特定的修改后或衍生软件。
4.1. 互惠
每次被许可人分发软件时,许可人均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向接收者授予软件权益。被许可人必须根据本许可的条款,为其分发的任何修改后的软件授予权益。
每次被许可人分发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时,被许可人都有义务以第 (3) 节第三段规定的方式分发其源代码。
4.2. 兼容性
如果被许可人希望分发与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组合的修改后软件,但不可能遵守其条款,则许可人除了本权益外,还提供符合兼容许可条款的权益。
作为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的独家版权所有者的被许可人,无资格获得此要约。对于任何其他经受兼容许可约束的软件的独家版权所有者正式授权进行再许可的人员,情况亦是如此。
兼容许可被认为是自由软件基金会或开源促进会批准或认证的任何自由或开源许可,其互惠级别与本许可的互惠级别相当或更高,但不低于本许可,特别是:
(1) 通用开发和分发许可证 (CDDL-1.0)
(2)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1.0 (CPL-1.0)
(3) 自由软件许可合同 CeCILL,版本 2.1 (CECILL-2.1)
(4) 自由软件许可合同 CeCILL-C (CECILL-C)
(5) Eclipse 公共许可证 – v 1.0 (EPL-1.0)
(6) 欧盟公共许可证,版本 1.1 (EUPL v. 1.1)
(7) 魁北克自由许可协议 – 强互惠(魁北克自由及开源许可证 – 强互惠)版本 1.1 (LiLiQ-R+ 1.1)
(8)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2 (GNU GPLv2)
(9)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 (GNU GPLv3)
(10)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2.1 (GNU LGPLv2.1)
(11)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版本 3 (GNU LGPLv3)
(12) Mozilla 公共许可证版本 2.0 (MPL-2.0)
5. 贡献
在单独协议的约束下,贡献者向许可人提交的任何旨在纳入软件的贡献均应受本许可条款的约束。
6. 商标
本许可未授予任何特殊许可,允许使用许可人的商标,但描述软件来源所需的许可除外。
7. 保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许可人分发软件时不提供任何保证,风险由软件副本的购买者承担,且不保证软件适合任何特定需求或将产生任何特定结果。
在不以任何方式约束许可人的前提下,任何事物均不妨碍被许可人提供或排除保证或支持。
8. 责任
被许可人对因行使本许可授予的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许可人不对被许可人或第三方因与本许可及其授予的权利相关的任何原因而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9. 终止
如果本许可授予的权利未按照本许可条款行使,则本许可自始终止。
但是,如果在违约方发现违约后 30 天内补救了违约行为,并且是第一次违约,则将再次授予许可。
对于任何后续违约,必须获得许可人的明确同意才能再次授予许可。
10. 许可版本
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其继任者或其指定的任何人员可以发布本许可的修订版或修改版。每个版本都将获得唯一的编号。如果软件已受特定版本条款的约束,则许可的各方将仅受该版本的约束。
许可人也可以明确选择以当前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授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选择要授予的许可版本。
11. 其他
如果许可人是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或根据魁北克国民议会法律设立的符合公共利益的法人,则本许可受魁北克适用法律的管辖,并且在发生争议时,魁北克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本许可可以无任何特殊条件地分发。但是,修改后的版本必须以不同的名称分发。任何提及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或其继任者(如适用)的内容都必须撤回,但描述许可来源所需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