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自由许可协议 – 宽松版本 1.1

版本 1.1提交日期: 2015 年 9 月 15 日提交者: Simon Johnson-Bégin批准日期: 2016 年 1 月 13 日 理事会会议纪要 SPDX 短标识符: LiLiQ-P-1.1

Open Source Initiative Approved License

1. 序言

本许可协议适用于任何已分发的软件,其著作权持有人明确指出该软件受《魁北克自由许可协议 – 宽松版》(LiLiQ-P)(以下简称“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2. 定义

在本许可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则以下术语的含义为:
“许可人”:指软件的著作权持有人,或经著作权持有人正式授权授予本许可协议的任何人员;
“贡献者”:指著作权持有人或经著作权持有人授权向许可人提交贡献的任何人员。将其贡献纳入软件的贡献者,就其贡献而言,被视为许可人;
“贡献”:指提交的并旨在纳入软件的任何原始软件或原始软件的一部分;
“分发”:指交付软件副本的行为;
“被许可人”:指拥有软件副本并根据本许可协议行使被授予权利的任何人员;
“软件”:指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例如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著作权持有人已明确指出该作品受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衍生软件”:指被许可人开发的任何原始软件,而非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其产生或复制了软件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修改后的软件”:指被许可人对软件的任何源代码文件进行的任何修改,或任何包含软件或其重要部分的新源代码文件。

3. 著作权许可

在遵守本许可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非独占、免版税的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对软件行使以下权利:
1° 制作或复制全部或重要部分;
2° 公开执行或展示全部或重要部分;
3° 发布全部或重要部分;
4° 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或开源促进会批准或认证的其他自由许可协议进行再许可。

本许可协议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有效。

充分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许可人分发软件的源代码,且源代码的形式应允许对其进行修改。许可人也可以在分发软件的同时提供分发软件源代码的要约,除为交付源代码而收取的合理费用外,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该要约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有效。

4. 分发

被许可人可以分发软件、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的副本,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1° 软件必须附带本许可协议的副本;
2° 如果软件已被修改,被许可人必须对此进行说明,最好在每个允许此类说明的已修改文件中注明;
3° 关于软件的著作权、商标、保证或署名标签或声明不得修改或删除,除非这些标签或声明不适用于特定的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

5. 贡献

在遵守单独协议的前提下,贡献者提交给许可人以纳入软件的任何贡献均应受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6. 商标

本许可协议未授予任何允许使用许可人商标的特殊许可,除非是为说明软件来源所必需的。

7. 保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许可人分发软件时不提供任何保证,软件副本的购买者自行承担风险,且不保证软件能够满足任何特定需求或产生任何特定结果。

在不以任何方式约束许可人的前提下,任何条款均不阻止被许可人提供或排除保证或支持。

8. 责任

被许可人对因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许可人不对被许可人或第三方因与本许可协议及其授予的权利相关的任何原因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9. 终止

如果未按照本许可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则本许可协议将自动终止。

但是,如果在违约方知悉违约行为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约行为,且这是首次违约,则将重新授予许可。

对于任何后续违约,必须获得许可人的明确同意才能再次授予许可。

10. 许可协议版本

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其继受者或其指定的任何人员可以发布本许可协议的修订版或修改版。每个版本都将获得唯一的编号。如果软件已受特定版本的条款约束,则许可协议的各方将仅受该版本的约束。

许可人也可以明确选择根据当前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授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选择授予其许可的许可协议版本。

11. 其他

如果许可人是魁北克国民议会法案项下设立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或公共利益法人,则本许可协议受魁北克适用法律管辖,如果发生争议,魁北克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本许可协议可以无任何特殊条件地分发。但是,修改后的版本必须以不同的名称分发。对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或其继受者(如适用)的任何提及都必须撤回,除非是为说明许可协议的来源所必需的。

英文翻译

在寻求 OSI 批准本许可协议的过程中,许可协议管理者提供了以下经认证的英文翻译。此英文翻译并非 OSI 批准的许可协议的一部分,且其本身也未获得 OSI 的批准。

魁北克自由及开源许可协议 – 宽松版 (LiLiQ-P)

版本 1.1

1. 序言

本许可协议适用于任何已分发的软件,其著作权所有者规定该软件受《魁北克自由及开源许可协议 – 宽松版》(LiLiQ-P)(以下简称“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2.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则以下术语在本许可协议中使用:
“贡献”:指提交的并旨在集成到软件中的任何原始软件或原始软件的一部分;
“贡献者”:指著作权所有者或经著作权所有者授权向许可人提交贡献的任何人员。将其贡献集成到软件中的贡献者,就该贡献而言,被视为许可人;
“衍生软件”:指被许可人开发的任何原始软件,而非软件或修改后的软件,其产生或复制了软件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分发”:指交付软件副本的行为;
“被许可人”:指拥有软件副本并根据本许可协议行使被授予权利的任何人员;
“许可人”:指软件著作权所有者或经著作权所有者正式授权授予本许可协议的任何人员;
“修改后的软件”:指被许可人对软件的任何源代码文件进行的任何修改,或任何包含软件或其重要部分的新源代码文件;
“软件”:指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例如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著作权所有者规定该作品受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3. 著作权许可

在遵守本许可协议条款的前提下,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非独占、免版税的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对软件行使以下权利:
(1) 制作或复制软件或其重要部分;
(2) 公开执行软件或其任何重要部分;
(3) 发布软件或其任何重要部分。
(4) 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或开源促进会批准或认证的其他自由或开源许可协议进行再许可。

本许可协议在全球范围内永久有效。

充分行使这些权利的前提是许可人以允许修改的形式分发软件源代码。许可人也可以在分发软件的同时提供分发软件源代码的要约,除为交付源代码而收取的合理费用外,不得收取额外费用。该要约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有效。

4. 分发

被许可人可以分发软件、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的副本,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1) 软件必须附带本许可协议的副本。
(2) 如果软件已被修改,被许可人必须对此进行说明,最好在每个允许此类说明的已修改文件中注明。
(3) 软件著作权、商标、保证或署名标签或声明不得修改或删除,除非这些标签或声明不适用于特定的修改后的软件或衍生软件。

5. 贡献

在遵守单独协议的前提下,贡献者提交给许可人以纳入软件的每项贡献均受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

6. 商标

本许可协议未授予任何使用许可人商标的特殊许可,除非是为描述软件来源所必需的。

7. 保证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许可人分发软件时不提供任何保证,软件副本的购买者自行承担风险,且不保证软件适用于任何特定需求或将产生任何特定结果。

在不以任何方式约束许可人的前提下,任何条款均不阻止被许可人提供或排除保证或支持。

8. 责任

被许可人对因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许可人不对被许可人或第三方因与本许可协议及其授予的权利相关的任何原因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9. 终止

如果未按照本许可协议规定的条款行使本许可协议授予的权利,则本许可协议将自动终止。

但是,如果在违约方发现违约行为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约行为,且这是首次违约,则将重新授予许可。

对于任何后续违约,必须获得许可人的明确同意才能再次授予许可。

10. 许可协议版本

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其继任者或其指定的任何人员可以发布本许可协议的修订版或修改版。每个版本都将获得唯一的编号。如果软件已受特定版本的条款约束,则许可协议的各方将仅受该版本的约束。

许可人也可以明确选择根据当前版本或任何后续版本授予许可,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选择授予许可的许可协议版本。

11. 其他

如果许可人是魁北克国民议会法案项下设立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或公共利益法人,则本许可协议受魁北克适用法律管辖,如果发生争议,魁北克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本许可协议可以无任何特殊条件地分发。但是,修改后的版本必须以不同的名称分发。对魁北克共享服务中心或其继任者(如适用)的任何提及都必须撤回,除非是为说明许可协议的来源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