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许可证 2.0

版本 2.0提交时间: 2007年3月14日提交者: Allison Randal批准时间: 2007年6月6日 董事会会议纪要 SPDX 短标识符: Artistic-2.0

Open Source Initiative Approved License

版权所有 (c) 2000-2006, Perl 基金会。

任何人都可以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件的完全相同的副本,但不允许更改。

前言

本许可证确立了在以下条款下,给定的自由软件软件包可以被复制、修改、分发和/或再分发。其目的是让版权持有人对该软件包的开发保持一定的艺术控制,同时仍然保持该软件包作为开源和自由软件的可用性。

您始终被允许直接与给定软件包的版权持有人达成完全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安排。如果本许可证的条款不允许您完全使用该软件包,您应该联系版权持有人并寻求不同的许可安排。

定义

“版权持有人”是指在整个软件包的版权声明中注明的个人或组织。

“贡献者”是指根据版权持有人的程序,为软件包贡献了代码或其他材料的任何一方。

“您”和“您的”是指任何想要复制、分发或修改软件包的人。

“软件包”是指版权持有人分发的文件集合,以及该集合和/或这些文件的衍生品。给定的软件包可以由标准版本或修改版本组成。

“分发”是指提供软件包的副本或使其可供任何其他人访问,或者在公司或组织的情况下,使其可供您公司或组织以外的其他人访问。

“分发费用”是指您为分发本软件包或向另一方提供本软件包的支持而收取的任何费用。它不意味着许可费。

“标准版本”是指未被修改,或仅以版权持有人明确要求的方式修改的软件包。

“修改版本”是指已被更改的软件包,并且此类更改不是版权持有人明确要求的。

“原始许可证”是指与软件包的标准版本一起分发的本艺术许可证,以其当前版本或 Perl 基金会在未来可能修改的版本为准。

“源代码形式”是指软件包的源代码、文档源文件和配置文件。

“编译形式”是指从源代码形式的机械转换或翻译产生的编译字节码、目标代码、二进制文件或任何其他形式。

未分发情况下的使用和修改许可

(1) 您被允许使用标准版本,并为任何目的创建和使用修改版本,不受限制,前提是您不分发修改版本。

标准版本再分发许可

(2) 您可以以任何媒介分发本软件包标准版本的源代码形式的完全相同的副本,不受限制,无论是免费的还是收取分发费用,前提是您复制所有原始版权声明和相关的免责声明。您可以自行决定,此类完全相同的副本可以包含或不包含软件包的编译形式。

(3) 您可以应用版权持有人提供的任何错误修复、可移植性更改和其他修改。由此产生的软件包仍将被视为标准版本,因此将受原始许可证的约束。

以源代码形式分发软件包的修改版本

(4) 您可以分发您的修改版本作为源代码(无论是免费的还是收取分发费用,以及是否带有修改版本的编译形式),前提是您清楚地记录它与标准版本的不同之处,包括但不限于记录任何非标准功能、可执行文件或模块,并且您至少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a) 根据原始许可证,将修改版本提供给标准版本的版权持有人,以便版权持有人可以将您的修改包含在标准版本中。
(b) 确保您的修改版本的安装不会阻止用户安装或运行标准版本。此外,修改版本必须使用与标准版本名称不同的名称。
(c) 允许任何收到修改版本副本的人根据以下许可证向他人提供修改版本的源代码形式
(i) 原始许可证 或
(ii) 允许被许可人使用与被许可人收到的副本相同的许可条款自由复制、修改和再分发修改版本的许可证,并要求修改版本的源代码形式以及从中衍生的任何作品都必须在该许可证中免费提供,其中禁止许可费,但允许分发费用。

在没有源代码的情况下分发标准版本或修改版本的编译形式

(5) 您可以在没有源代码的情况下分发标准版本的编译形式,前提是您包含关于如何获取标准版本源代码的完整说明。此类说明在您分发时必须有效。如果在您进行此类分发的任何时候,这些说明变得无效,您必须根据要求提供新的说明或停止进一步分发。如果您在意识到说明无效后三十天内提供有效说明或停止分发,那么您不会丧失本许可证下的任何权利。

(6) 您可以在没有源代码的情况下分发修改版本的编译形式,前提是您遵守关于修改版本源代码的第 4 节。

聚合或链接软件包

(7) 您可以将软件包(标准版本或修改版本)与其他软件包聚合,并分发由此产生的聚合,前提是您不收取软件包的许可费。允许分发费用,并且允许聚合中其他组件的许可费。本许可证的条款适用于聚合中包含的标准版本或修改版本的使用和分发。

(8) 您被允许将修改版本和标准版本与其他作品链接,将软件包嵌入到您自己的更大的作品中,或构建包含软件包的应用程序的独立二进制或字节码版本,并分发结果,不受限制,前提是结果不公开软件包的直接接口。

不被视为修改版本一部分的项目

(9) 仅扩展或使用软件包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模块和脚本),其本身不会导致软件包成为修改版本。此外,此类作品不被视为软件包本身的一部分,并且不受本许可证条款的约束。

通用条款

(10) 标准版本或修改版本的任何使用、修改和分发均受本艺术许可证管辖。通过使用、修改或分发软件包,您接受本许可证。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请勿使用、修改或分发软件包。

(11) 如果您的修改版本是从他人制作的修改版本派生而来,您仍然需要确保您的修改版本符合本许可证的要求。

(12) 本许可证不授予您使用版权持有人的任何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或徽标的权利。

(13) 本许可证包括非独占的、全球范围的、免费的专利许可,以制造、委托制造、使用、要约出售、出售、进口和以其他方式转让软件包,关于版权持有人可许可的且软件包必然侵犯的任何专利权利要求。如果您对任何一方提起专利诉讼(包括反诉或交叉诉讼),声称软件包构成直接或间接专利侵权,则您在本艺术许可证下的权利应在提起此类诉讼之日终止。

(14) 免责声明:软件包由版权持有人和贡献者“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在您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特此声明不提供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不侵权的默示保证。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任何版权持有人或贡献者均不对因使用软件包而以任何方式引起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后果性损害承担责任,即使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